學務處 - 學務處|2026/09/09

一、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訂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助學金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二、前項助學金申請辦法,由符合申請者填寫申請表件並備妥相關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之就學學校彙總後寄交賑災基金會提出申請(免備文)。

三、有關助學金申請辦法及表單,敬請參閱該會網站 https://www.tf4d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