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中心 - 輔導中心|2019/07/08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 研習時間:108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8:30-16:30。

三、 研習地點:臺南市復興國中樂群樓三樓表演教室(二)。

四、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對該議題有興趣之特教教師、普教教師、家長及相關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