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24/04/02

●參加對象及規定
一、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組隊參賽。
二、每隊參賽學生以10人為上限,指導教師以4人為上限。參賽隊伍表演成員於競賽期間須為在校學生,指導教師須為服務於報名隊伍學校之現任教師(含專任教師、兼任教師、實習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或社團教師)。
三、若有特殊情況需變更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者,須於決審日前一個月,由學校正式行文通知執行單位,並取得書面同意後始可變更。

●報名方式
一、參賽隊伍向所在學校繳交報名表(附件1)、演出計畫書(附件 2)、原創作品宣告切結書(附件3)及附件電子檔,並由學校轉送所在縣市能源教育輔導學校(名單如附件4)。
二、由能源教育輔導學校製作參賽學校及作品名稱總表(附件5), 於113年6月26日(三)前併同各參賽隊伍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 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能源教育推廣小組完成報名。

●競賽內容
一、主題內容:請發揮巧思與創意,以「節約能源」為主軸,並將 「能源意識」、「能源概念」、「能源使用」、「能源發展」、「淨零轉型」…等議題融入劇本創作。(請注意:「環保」、「資源回收」、「食農教育」、「省水」等並非本競賽之核心主題)。
二、表演形式:不拘,如默劇、短劇、走秀、模仿、相聲、歌舞劇 等單一或組合之多元創意表現方式。

 

●詳細訊息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