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7.21更新~有關各單位提供之學生獎(助)學金申請相關資料,請洽學務處教官辦理
學務處 - 學務處|2025/07/21
1.中山大學電機系系友會114學年度「優秀高中生獎學金」,申請日期至114年9月30日止,申請對象:各公私立高中二年級升三年級自然組之優秀學生,申請時應填具獎學金申請書,並附繳下列證件: (一)、申請人在學證明。 (二)、高中二年級上下學期成績證明(含類組排名證明)。 (三)、檢附500-1000字簡明自傳一份。提交之自傳需為 申請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
2.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2025罕見疾病獎助學金」,獎助對象與條件:為該會服務罕見疾病病類之病友,並登記為該會螢火蟲家族會員者(罕見疾病病友得隨時申請入會)。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22日止。
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日期民國114年9月1日~民國114年9月30日 ,申請對象:曾接受外科手術或心臟導管治療(例如:放置關閉器、支架、節律器、肺動脈瓣及電燒、氣球擴張等) 。
4.114學年度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助學金,(一)申請時間:114 年 8 月 15 日至 114 年 9 月 30 日。 (二)名額和金額(每校以推薦三名為限) 1.台南市高中職在學學生 55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2.台南市國中在學學生 60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三)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1.目前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學生,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2.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3.學業成績〈一般學科-領域〉 (1)普通高中、高職學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或乙等以上〉,無任何一科不 及格者。 (2)國中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無任何一科 不及格者。 4.綜合表現〈日常生活表現〉國中/高中/高職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5.臺南市聖恩關懷協會獎學金,獎助對象與條件:就學國中之低收入戶,每名可獲得新臺幣2,000元獎學金,申請期間:114年9月1日至114年10月20日止。
6.財團法人臺南市重症兒童關懷協會獎學金,獎助對象與條件:就學國中小之重症兒童,每名可獲得新臺幣2,000元獎學金,申請期間:114年9月1日至114年10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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