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南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
教務處 - 教務處|2022/12/01
目的:鼓勵老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或新興科技實施數位教學與學習模式,進行特定學科或跨域教學模式設計。
對象:本市中小學教師(含代理教師)
徵選組別:
(一)運用數位學習平臺教學活動歷程
(二)運用數位內容或工具教學活動歷程
(三)數位學習教學技巧運用影片
(四)學校推動數位學習歷程之影片
報名及上傳:自即日起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時。
審查作業:111年12月5日(星期一)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公布得獎名單:111年12月30日之前
承辦聯絡人:臺南市東區崇明國中,教務處李蕙珍主任,網路電話26013,電話2907261分機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