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中心 - 輔導中心|2020/02/20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訂於109年3月2日至109年3月13日間辦理4場次易讀概念認知與推廣教育訓練課程

一、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1條規定,政府應採取適當措施, 確保身心障礙者能行使自由表達及意見自由之權利,包括提供予公眾之資訊須以適於不同身心障礙類別之無障礙形式與技術,及時提供給身心障礙者。

二、為協助各機關第一線服務身心障礙者人員瞭解易讀相關概念,以利推動易讀資訊,使身心障礙者獲得資訊並加以運用,本署規劃於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辦理旨揭教育訓練課程,請各機關選擇交通合宜之場次派員參與 (詳如場次表)。

三、旨揭課程採線上報名方式(https://reurl.cc/Qpy7op),請於2月24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名程序,參與者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三明治工有限公司盧貞文(02)2620-3733。

四、如對前開資訊有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黃信維(02)2653-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