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宿申請﹕
1、學生申請住宿,按規定繳費以一學期為限,寒、暑期費用另計,不得中途無故退宿。
2、申請時間:每學期結束前一個月,辦理下一學期及寒、暑輔住宿之申請。
新生於報到時辦理。
3、登記手續:繳交「住宿申請書」乙份。 住宿申請書 下載
4、住宿相關費用:每學期住宿、冷氣費、伙食費於註冊時按規定統一繳交;
伙食費 (不包括星期例假日)可於登記住宿時選擇一次繳交或按月繳交。
二、退宿申請:
學生因故申請退宿時,應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至學生宿舍櫃台辦理,
且按住宿生中途退宿退費辦法辦理依比例退費。 退宿退費辦法 下載
三、住宿遵守事項:
1、住宿生應遵守學生宿舍生活規範中之一切規定,住宿期間如有違犯情況累計
達三次警告以上者, 除接受處分外, 依規定須接受退宿處理。
2、住宿生假日皆可返家。假日留宿登記達規定人數時(目前為三十人),
本校宿舍得辦理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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